重庆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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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6 08:47:49

重庆商标注册成功后还需要注意其他几个方面的疑问,如: 

1、注册商标大概严厉依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运用的产品或效劳运用,商标注册人逾越上述规模运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象征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2、商标注册人不得随意改动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许其组合,否则构成商标的不规范运用; 

3、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由商标转让中的受让人向国家商标局处置商标转让手续; 

4、商标注册人容许他人运用注册商标的,有必要签定商标容许合同,容许人应当自容许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处置商标注册后的容许合同备案,此外,容许人还需要监督被容许人运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效劳的质量。

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1) 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 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 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4)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5)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6) 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7) 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1)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2)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

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3)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 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4)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1) 和(2) 项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5)除上述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提高商标成功率要稍微懂得一些商标法,下面就跟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商标起名:我们要规避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作为商标名称的元素,不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等禁止性,名字要有显著性。

2、商标查询:对商标名字做一个全方位的查询,一旦发现有近似或者相似的名字及时对商标名字做调整。

3、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组合商标如果其中一方面无法通过审核那么就会被驳回,这个时候如果分开注册的话,就拥有两个机会,从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4、监控商标流程:密切关注商标状态,有驳回或异议时根据需要及时采用救济程序驳回复审或异议答辩,后期的跟踪能帮企业抓住挽回的一线生机。 

商标注册有优先权这么一说,越早注册越有优势,如果您要注册的商标与其他的人比较近似,谁的资料先到商标局谁就更有权先注册这个商标,后者很可能不能注册这个商标,对于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方法,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分为异议,再异议两审终结。异议裁定由商标局做出,终局裁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定。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这是商标局对自己初步审定商标征求公众意见,以提高审查质量和保护己注册商标的利益。对于初步审定公告提出的异议,由商标局听取异议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予以裁定,并以异议裁定书形式详细陈述意见,送达异议双方。 

商标注册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审。但必须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十五天内提出。这就是“再异议申请”。再异议申请须一式两份,评述事实和理由,并附有关的商标图样。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复审申请后,要听取再异议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请再异议双方对质和口头辩论。然片由委员讨论,以多数意见做出终局裁定。原异仅人理由成立时,撤梢原初步审定的商标,申请人理由成立时,维持原初步审定的商标,并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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