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4 08:44:24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经注册后受到法律保护。其中有些人对商品注册程序不太熟悉,导致影响了重庆商标注册进程,下面我们就对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说明下:

1、《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2、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以上五方面是关于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商标注册日益变难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把我们能做的做好,那么商标注册成功率才会更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专利法)的核心,是实现本条规定的其他四项宗管的基础。

2008年修改《专利法》时,将本条原先规定的“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改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出我国对专利制度属性和作用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不能认为建立了专利制度,就只能一一味地强调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制度不仅要充分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顾及社会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两者之间应当实现一种合理的平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要“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

该纲要指出应当“修订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大司法惩处力度。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遇制侵权行为”;为实现后者,该纲要指出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对本条的上述修改是从《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上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具体举措。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专利法的立法实全之-,却有值得商榷之处。一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指为什么要制定该就法律作,以有专制江制定专利法进而在共基础上建立专利制度,授开专利权文之后才能精传上保护、机大人的合体人校的权想无须依验专利法的制定诚行铁已龄有在的以体,放、内2008年修改《专利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专利法)。这题然在软作权注但鉴于我国《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第一条也都有法》时曾经有人提出过这一问题,类似表述,调整起来较为困难,故未作修改。

专利制度的作用,专利法是如何体现的

1、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专利法。

2、专利法所赋予的专利权其实质意义在于

技术创造或者拥有人以向社会公开该技术换取在一定时间内享有法律赋予的独占权利

3、专利权利的效力和作用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4、获得条件

是否获得该权利取决于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重庆商标注册有效期是指商标注册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商标注册申请人享受着商标保护权利。如果商标过期了,商标就有可能被抢注。所以,企业了解商标注册有效期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英国商标有效期多长时间呢?

英国商标有效期和国内商标注册有效期都是10年,建议商标注册申请人在过期前的前六个月提前进行商标续展。英国商标续展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2、商标注册代理委托书;

3、商标续展申请书;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可以由《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志构成。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

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申请人主体资格和使用管理规则应符合《集体商标、证明重庆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条件,本部分第五条规定对此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审查,适用本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规定。

集体商标定义

集体商标(COLLECTIVE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版权所有: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