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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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9 08:55:14

商标构成要素是商标成立的前提,但并非所有符合这一要素规定的商标都能得以注册。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某些标志禁止作为商标: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就是我们常说的某产品的牌子,是一种识别商品或服务提供来源的一种识别标记。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重庆商标注册具有地域性,在大陆地区注册的仅在大陆地区受到保护,所以想在地区也受保护的话需要单独在注册常见注册自己的品牌有哪些形式?商标注册和大陆地区大致相同可以分为文字(中文/英文)、图形、组合三种形式使用的商标不注册,会有什么后果呢?

(1)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弱点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2)未注册商标的另一个弱点是,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

(3)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4)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受理机构及商标注册证书展示商标注册期间有一个受理通知书,和授权的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是品牌走向世界和品牌打造的首选知识产权署是特别行政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注册总署处理专利注册、货品的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产权署署长取代注册总署署长担任商标注册处处长及专利注册处处长的职务。同时,知识产权署亦从律政署接收处理有关版权事宜的职能。

于1998年,知识产权署更担任政府的知识产权民事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署辖下的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注册处和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分别负责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版权特许机构注册的事宜。商标注册处于1874年成立,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商标注册处之一。新的知识产权法在2003年4月4日开始实施,其中仍保留英美商标法大致的轮廓。商标注册后可以在知识产权署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身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创业是很多年轻人的选择,正式创业的第一步是要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给公司起个好名字,但很多创业者不知道的是,公司起名也与商标息息相关。

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摘要如下:

1、不得与同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3、不得含有以下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3)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历史文化名人、当代有影响力的人物姓名等

(4)含有不良政治、宗教及民族歧视性的文字

(5)有损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

(6)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文字标识

整理出以下几点创业者应当了解的商标常识,供创业者参考:

一是公司注册起名时进行重庆商标注册查询,不要将同行已经注册的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如果创业者公司已经成立,则应当尽早查询公司名称在公司注册前是否已是同行的注册商标了;

二是起公司名最好用自造词,比如上述的“海天”、“国电南瑞”,还有如腾讯、华为、比亚迪、万科;

三是公司名称与产品品牌最好一致,比如华为、比亚迪,该词汇注册为商标后既可同时保护到企业字号和品牌,也节省品牌推广费用,如果已经成立的公司两者不一致的也可考虑将公司名称更改为与产品品牌一致;

四是品牌传播到一定程度后,要及时申请认定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用好商标法的法律制度保护并发展品牌。

2017年是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一年。在该背景下,今年全国两会上,知识产权也将成为议题。综合2016年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预计涉知识产权的议题如下。

1.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状况2016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该《意见》实施半年以来,各部门落实情况,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推进进程等将会备受关注。

2.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1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引发媒体广泛关注。近一个月来,媒体和业内人士纷纷解读其内容及其意义,引起舆论持续关注。此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如江苏省苏州市,于2008年推行专利和著作权综合管理模式,上海市浦东新区自2015年以来首创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集中管理机构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果,舆论呼吁推广声较高。

3.“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影响力已渗透到各行各业中,在国家“互联网”战略背景下,如何把工业时代的知识产权纳入到“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中备受舆论关注。当前,“互联网知识产权”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发展,二是加强保护,促进其发展。因此,今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将会成为热点。

4.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发布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共同倡议,在国际合作中取得突破,2017年注定会是深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一年。另外,在世界经济发展不景气,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大背景下,如何切实保障中国企业走出去,将是当下相关部门遇到的难题。这一难题,也将促使该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的热点话题。

5.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2016年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北京表示,将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当前中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舆论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增强。在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下,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在落实一年多的情况下,将会引起舆论重点关注。

6.知识产权电商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各大电商平台频遭假货烦恼。此外,部分公司利用虚假投诉勒索淘宝商家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也给电商平台带来诸多麻烦。2月7日,阿里巴巴首次针对利用虚假投诉骚扰勒索淘宝商家的恶意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发布封杀令。杭州网卫科技有限公司因屡屡对商家进行虚假投诉,成为首个遭封杀对象。在电商平台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一部分的情况下,加强对电商知识产权的监管迫在眉睫,今年全国两会也将难以绕开此话题。

7.知识产权大数据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就是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大数据除人们平常接触较多的专利、商标等数据外,还有着更广泛的内容,就是知识产权应用的地方,都会产生知识产权的数据资源。近些年涌现了一批知识产权数据平台,由它们产生的大数据产业链以及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将会为人们提供更加便捷和舒适的知识产权服务,如何充分发挥它们的潜能,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服务将会成为知识产权数据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8.专利转化政策体系目前我国的专利数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在质量方面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核心专利的数量不多;二是专利的布局不合理。这两个问题一方面显示目前中国专利的竞争力不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核心专利,使得其转化率较低。在专利数量取得长足发展的这几年,提升专利转化效率是知识产权热点话题的“宠儿”。在2016年专利数量遥遥领先美日等国、《专利法》修订草案明确增加“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的背景下,如何提升专利的质量和转化率将会再度成为热点话题。

9.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系密切,同时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专利执法作为一种更便捷和高效的专利保护方式,在实践中创新主体和专利权人都会从中受益,因此专利行政执法备受欢迎。在加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背景下,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不仅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提升相关人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如何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将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议题。

10.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动力越来越依靠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以凸显,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之间紧密相连。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进入公众视野,并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另外,在我国知识产权不断发展,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障的呼声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显得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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