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个人专利申请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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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个人专利申请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1 08:50:36

域名和商标属于注册体系不同的两类知识产权。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有人将他人在先注册商标中的文字部分注册为域名的情况,甚至也有人恶意将他人的知名商标抢注为域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域名的注册、使用行为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会导致域名注销或者转移给他人使用。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注册域名和侵犯商标权的关系。如果将该域名投入商业使用并可能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但如果仅仅注册域名却未投入实际使用,也会侵犯商标权吗?对此问题,可从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从商标的功能来看。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如果注册争议域名后未实际投入使用,还未使该域名与任何商品或者服务建立指示来源关系,就不会造成将域名作为网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标记而与商标权产生冲突的可能。只有对域名进行了商业标识性的使用,才有可能构成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其次,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也限定了商标权人的权利范围,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通常应具备被控侵权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类似的要件。关于涉及网络的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也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属于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可见,使用域名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至少应该满足域名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通过该域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条件。

域名即使投入使用,如果使用域名的行为不属于商业标识性的使用或者使用域名的网站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则该使用域名的行为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由于注册域名后进行使用的行为尚且未必会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仅注册域名的行为即更难以认定为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如果仅仅注册了域名尚未投入实际使用,不会侵犯他人商标权。当然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将他人商标抢注为域名,如将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注册,根据具体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不能再持有相关域名。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仅注册域名未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

当今社会,不管是个体还是企业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重庆商标注册的量也是扶摇直上。现在越来越新颖,恐怕普通的文字商标不能满足群众的喜好。这个时候各种有趣好看的图形商标就陆续诞生了额,连颜色都五彩缤纷。那么问题来了,颜色商标可以注册吗?必须使用注册的颜色吗?经营用其他颜色的商标算违法的吗?针对这个问题,来听听我们公司是怎么说的吧!

从某种程度来说,商标注册是为了识别某一商品、服务、形成个人、企业显著标志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申请提交的商标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文字、图案、颜色、字母、数字、三位标示和声音等元素上设计商标。其中,彩色商标使用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可知,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否则商标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甚至撤销其注册商标。而先申请彩色商标,后续在经营中改用其他颜色即可,但事实却没那么简单改变注册商标即包括了改变注册商标的颜色,文字的字体、图形、文字之间比例等各种情形。也就是说,在彩色商标取得注册之后,任何时候使用已注册商标都必须和商标注册证上标明的颜色组合完全一致。

而黑白、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颜色不受限制,可以以各种各样不同的颜色组合使用。因此,对于商标注册申请人而言,黑白商标的使用权能更加广泛,注册人可以任意组合各种颜色加以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有下列的行为之一,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其中的第一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然就包括了注册商标注定的颜色。如果擅自改动彩色商标指定的颜色,可能随时遭到商标撤销的处理,结果得不偿失。颜色商标可以注册吗?必须使用注册的颜色吗?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虽然黑白商标相对于彩色商标,最大的优势在于黑白商标的自由性。

一方面,企业可在后期因不同需求对黑白商标进行上色宣传推广,使得商标更加符合、贴切当时的情景。另一方面,黑白商标在商标保护上更具优势,因为彩色商标只针对某一特定颜色商标有保护作用,而黑白商标是全面保护。

在中国进行重庆商标注册,主要通过在中国的商标代理公司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来申请商标。只要负责办理商标注册的公司在商标局备过案,就可以了。外国企业或个人注册商标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2,商标图样一份。3,申请人信息的中英文翻译一份其他资料均有商标代理公司准备。

关于商标权是否涉嫌侵犯姓名权的案件,人们往往首先可以想到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乔丹商标侵权案。关于商标权是否涉嫌侵犯姓名权的案件,人们往往首先可以想到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乔丹商标侵权案。重庆商标注册公司提醒:我们从该案中可以抽象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姓名权与商标权权利保护边界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涉案姓名与商标容易导致公众误认。

2、涉案姓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形成于商标注册之前。

3、商标权人对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关于主观恶意的举证问题,权利人可以从商标权人在注册商标申请的商品使用范围、注册完成后实施的与姓名权人之间客观上形成某种联系的广告等。

4、争议商标已与涉案姓名建立了一一对应的联系。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在认定对应关系方面,法院会通过考虑公众的认知习惯、涉案姓名的传播方式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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