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集体注册商标要经历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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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集体注册商标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6 08:01:39

有很多老板在创业初期注册公司时,并不清楚经营范围要怎么填。既要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内容,又要满足自己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的人说要尽可能多的写,这样以后就不用频繁增补,那么这种做法是好的吗?今天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登记注册,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需要完全覆盖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不能“挂羊头卖狗肉”,进行与申报经营范围不符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最终实际经营范围应该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被允许在这个范围内经营,同时还需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

如果超过经营范围经营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会受到处罚。同时经营范围也不是写得越多越好,虽然在政策法律上并没有对经营范围的多少作出限定,但是就常理而言,越精准定位企业的经营范围就会越凸显出专业性,反而写很多在上面会让人觉得做的太杂而不精通。

所以小编还是建议在填报经营范围时不要盲目堆叠,既能凸显专业,又降低了注册被驳回的风险。在申报经营范围时如果用语不规范就很可能被驳回。首先太宽泛的经营范围不建议使用,服务业、销售类等词汇覆盖面太大,登记人员无法准确判断;其次是语句重复,比如医疗器械销售和注射器销售,后者已经被前者包括了,就出现了重复;另外有些经营范围需要办理前置审批,如果未办理审批直接申请的话就会被驳回。

总而言之,经营范围的申报看似简单,却有许多要注意的细节,不熟悉的创业老板可以选择咨询代理公司,有效规避容易犯错的地方,加快注册公司的速度,同时也让自己省心放心。

重庆商标注册有两大类,一类是服务类、另外一类是产品类。那么,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怎么样?今天,为您揭晓:产品商标注册流程:

1、确定名称和类别确定要注册的商标名称还有商标所属类别,产品类别一般所属1-34,对号入座即可。

2、商标查询确定好了产品类别还有名称后,下一步我们把您提供的商标名称进行查册,并分析商标注册的可能性。

3、商标提交商标查询确定可以注册,我们会当天内帮你提交商标申请材料,直至官方审查。

4、领取受理回执大概一个月左右您将会领取到官方的商标受理回执,我们会第一时间发您电子档文件,还有快递到您!

5、领取商标证书一旦官方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颁发商标注册证书,我们同样会第一时间告知您并且给您快递文件。历时1年3个月。

重庆商标注册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整个流程下来也会花费一定的钱财,因此很多人在申请注册时都会想着在能省的地方省一点钱,但是一些步骤真的不能省。在注册商标时,整个流程下来往往需要交纳许多项目的费用,有很多人想着在商标注册的时候能省就尽量省点,就跳过了一些步骤,但是,有些步骤和费用是真的不能省。

1、商标查询的钱不能省商标查询,一般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商标查询也是代理帮忙查询的了,而且还会提高查询结果的准确性,会帮忙分析查询结果。如果你自己到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基于专业有限性,可能无法做到精准查询。

2、商标代理费不能省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就需要交付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费用,个人办理可以省下这笔费用,但是如果是完全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个人,在办理商标注册时遇到的麻烦就会比较多,注册成功的几率也不如委托专业的代理办理的成功率高。

3、商标变更的钱不能省商标变更包括地址、名称等信息的变更。很多人会认为变更与不变更商标局也不会来催我,变更还得花钱,所以干脆不变更。如果不进行商标变更的话,商标局下发的文件你就不能及时收到,以至于耽误了时机,错过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间。

4、商标续展的钱不能省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一到,如果你还想使用商标就得续展。但续展是要缴费的,而且费用比较贵,比重新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还要贵。有些商标持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商标不续展不会被商标局发现。但是其实不续展的话,商标局是有档案的,一旦过期不续展,商标局会马上下发商标撤销的通知。

申请商标注册最好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就需要交付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费用,但是如果是完全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个人,在办理商标注册时遇到的麻烦就会比较多,注册成功的几率也不如委托专业的代理办理的成功率高。自己申请可能就会前功尽弃还会消耗更多的财力。

重庆商标注册后,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几个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相比较而言,最高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一、国际公约的规定作为驰名商标保护方面最重要的两个公约,《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都没有关于认定驰名商标考虑因素的规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联合建议》中,则详细地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所需要考虑的因素。虽然这一联合建议,对各国没有国际法上的拘束力,但是这些规定,对于各国在认定驰名商标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当中有着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联合建议》规定:“认定一个商标是否驰名,主管机关应该考虑到任何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因素”。特别是要考虑向主管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下列(但不限于下列)的信息:

(1)在相关公众中知悉或认可程度;

(2)商标任何使用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

(3)商标的任何宣传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交易会或者展览会上所进行的广告、宣传或展示;

(4)商标注册或者申请注册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商标使用或注册;

(5)成功行使商标权利的记录,尤其是有商标被主管机关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记录;

(6)商标的价值”,以上这些条件都是主管机关认定商标驰名的指导性因素,并不是具有以上条件就必须认定商标驰名。在具体的案件当中,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主管机关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商标所有人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我们也不能把这些条件孤立起来,相反要把这些条件同案件的实际结合起来,还要综合考虑其他的因素,这样才能全面地判定商标的驰名状态。

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商标驰名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供下列证据,证明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时,其商标已属驰名: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市场份额、销售区域、利税等;

(2)该商标的持续使用时间;

(3)该商标的宣传或者促销活动的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域范围;

(4)该商标曾被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享有的市场声誉;

(6)证明该商标已属驰名的其他事实。前款所涉及的商标使用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包括其核准注册前持续使用的情形。对于商标使用时间长短、行业排名、市场调查报告、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是否曾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等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认定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查。

四、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分析上述诸多规定,不难发现,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这几个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相比较而言,最高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可操作性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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