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个人注册商标办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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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个人注册商标办理的步骤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6 08:02:02

现在公司注册要求很严格,可以说对每一项内容都完全有规定,就像公司经营的种类也是一定要清楚的,同时对法律代表人也就需要注意,像这样的内容就是现在最常见的,当然如果没有专业的知识也不会了解到这些内容,同样也就很难注册成功,在代理公司注册就会给予最专业的服务方式,那么这个注册公司会给予怎样的分配方式。

第一,合理的分配公司经营的项目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是要填写公司经营的范围,有些经营范围还需要办理资质或者许可证等内容,因此在填写这些内容的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帮助,借助代理公司注册就是不错的选择,将会合理的分配经营的项目,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第二,合理的分配高管的信息在进行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呈现公司高管的信息,因此在如何分配这些高管信息的问题上也将给予专业的帮助,呈现的效果也会更好,自然实际的作用也会更大。在实际的注册过程当中一定要借助到代理公司注册不仅效果更好,而且效率更高。对公司注册将会呈现更优质的办事效率。

根据商标局最新通知,商标变更申请自2018年2月9日起及商标续展申请自4月1日起将合并书审和审查环节,取消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的流程。减少了书审环节及发放通知书的流程后,我们申请商标变更和商标续展将变得更加简单快捷了,获得商标变更或商标续展的核准证明所需时间更短。

提交商标变更申请所需的资料为:(1)经盖章或者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商标代理委托书;(3)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提交商标续展申请所需的资料为:(1)经盖章或者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商标代理委托书;(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想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有费用减缴,前6年减缴85%。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呢?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哪些区别?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一下: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重庆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2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中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且还不断更新变化,对商品类别和类似群的判断,需要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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