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如何才能避免走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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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如何才能避免走入困境?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2 08:38:52

注册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注册商标是注册商标的主体发生变更,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后者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只是注册人的名称、住址等发生了变化。本条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为协议转让。

在规定情况下,明确协议转让注册商标需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不能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按有关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有关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受让人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四条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即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商品或是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重庆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的注册商标涉及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一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根据商标权人的意志自由转让。但商标权的转让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转让,也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的转让,它关系到商品的来源和出处,涉及企业的信誉和声誉,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商标权的转让有不同的做法。

允许商标转让与营业相分离,并不意味着转让上的随意性,如果注册商标的转让可能引起不同厂家商品的混淆或商品质量的下降,或转让行为有损于第三人或公众的利益,法律是予以禁止的。所以在我国法律上采取申请核准制。根据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关条文还明确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近年来,我国工商业取得蓬勃发展同时政府也提出对于打造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要求,商标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进入市场走向国际的身份证、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我保护的防弹衣,所以应该不断调整政策增强实施商标战略主动性和积极性。

商标作为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武器,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就算是经营已久的产品也很有可能被别人抢先注册商标,企业也很有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代办重庆商标注册十余年,所接触的客户中,有很多企业虽然负责人虽然知道商标的重要性,但是并不了解商标注册的各种流程,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准备工作。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创业人员越来越多,人们对商标注册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处于创业期间的企业为了树立品牌、扩大市场,开始注重商标注册,然而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有其它的客观因素导致商标注册通过率较低。无论是处于创业期间的企业还是新生代互联网创业型公司,商标注册策略对企业成功申请商标注册非常重要,如何才能避免走入困境呢?

一、商标查询不容忽视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或咨询官网来查询得到数据结果,但由于对商标知识的缺乏,就算查询到数据,也很难得到准确的结论。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看,商标查询不仅仅是在查询框里输入关键词和类别,还要对所查询的结果进行分析对比,从而预估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因此很多企业会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专业的商标顾问,不会盲目地告诉客户这个商标该不该申请,不会为了吸引客户而承诺一定会成功注册。有责任心的商标顾问一般会向客户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需要根据您的商品类别、业务服务范围,做一次检索,看看是否已经被注册,或者存在已有近似商标,可能会因此驳回你的商标。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应先想好2到3个商标,并委托代理机构同时查询,结果出来之后,至少保证我们有可选择的余地。若结果显示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高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代理公司的意见对原有商标进行修改并再次查询、提交申请,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几率。

注册商标已经是一件再普遍不过的事,从而导致检索结果上百个,小编诚心地建议您认真作出考虑,对于核心商标,即使检索结果显示申请注册前景并不乐观,最好能在专业代理机构商标顾问的指导下申请,而不是一味地相信网上查询的结果并敬而远之。

二、商标被驳回或异议需做准备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主要有两个原因:

1、商标法禁用的标识一般来说,采用商标法禁用的标识被驳回的商标注册案件发生的几率较小,因为在进行商标注册之前需对禁用的标识有所了解,以免出现这些不必要的失误。

2、商标缺乏显著性今天重点跟您探讨这一主要原因: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

商评委在判断标识本身是否近似、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或者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间,被他人引证在先商标提出异议时,都会结合被驳回或者异议商标的知名度进行综合考虑。如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面对异议时就不会显得如此被动了,而这准备工作就是商标的使用证据。企业从一开始就应当充分重视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必要时,能拿出有效的证据,表明商标已经取得了区别于在先商标的显著性。比如:销售合同、发票;行业奖项、荣誉;消费者反馈(如网上留言、评价);有关自己企业的媒体报道、杂志期刊等,这些证据的着力点在于:你一直在投资进行商标使用,且小有成就,已取得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商标审查员和法官会根据事实做出判断,增加复审成功的可能性。

商标对企业而言,其商业价值也许远高于产品本身,一个成功的企业需要靠品牌的影响力求得发展。对处于创业期间的公司来说,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做到有备无患,这样才能够沉着应战。商标注册将越来越难,我们须重视上述两方面的工作准备,才能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国内商标申请所遵循的规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在申请过程中如不符合此规则的一般都是不予公告。

当然了,世事无绝对,任何事情在没有结果之前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商标申请也是相同的,近期就有小伙伴找到小编询问有关事情如何解决“如果你所申请的商标已经存在,但是却无人认领,应该如何处理?”对此,不止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可能对于一些不太了解商标申请的人,可能就会犯难了,但是对于了解的人,就不会显得很困难,下面我们就详细聊聊。

在对这个问题回答之前,小编要先告诉大家的是“商标权以及商标权主体”等相关问题,很多人都了解商标权主体即是我们常说的商标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但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是有权利时限的,而因为自然人会死亡,企业也可能宣布破产后注销,所以商标权利主体本身也存在着会消亡的可能。

就目前已知法律规定条例方面,对于无主商标,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小编在这里也不过多的介绍了。

最后一点就是,想要有效避免商标资源浪费方法还是需要主权人在处理商标事宜时要“负责到底”。

哪些情形下,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注册公司小编和你讲讲。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

(1)成立清算组。并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办理清算组备案。

(2)登报公告。清算公告要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

(3)注销登记应在清算公告刊登45日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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