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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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0 08:18:29

达成目的的方法有很多种。梦想也有很多种。完成梦想个前提一定是要非常努力。所以办理重庆商标注册时中间一些细节问题一定要重视起来。

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社会也在不断的提高,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进步起来,我们的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变得多种多样。人们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就比如说你要开一家公司。你要把自己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商品出售给广大的消费者。这时候你就需要让你的产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标志。这时候就需要去办理商标注册了。

如果你要去办理商标注册的话,一般是有两种方法的,你可以自己直接去相关部门办理。又不们面对面交流。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去找一个代理,帮你去办理商标注册。这两种方法都是非常可行的。如果你对外界的人和相关机构不太信任的话,你就可以自己直接拿着相关资料去找相关部门办理商标注册。如果你觉得现在很多代理值得可相信的话。你就可以把需要的资料交给他们,让他们去帮你办这件事情。这两种方法躺多人都在用。每个人都有梦想,要开一个自己的公司应该是很多人的梦想。一定会花掉我们许多的精力。虽然累,但是南让我们感觉到发自内心的快乐。尤其是在注册完自己商标的时候更是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一样。

从法律的方面来看,你要开一家公司,创立一个品牌就一定要有自己的标志。如果你用别人的标志,这样其实是违法的。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公民。当然是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许多事情。像办理商标注册也是要走符合规定的法律程序。

商标转让公司助您一臂之力,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不少人都会莫名其妙的出错而导致商标转让失败,从始至终都不知道出错在什么地方,小编在这里需要提及一下在商标转让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未使用商标转让规定书件的。

2、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3、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的。

5、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

6、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公司助您一臂之力,如果关于商标方面的问题还有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商标转让是重庆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那么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7、商标局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8、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9、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11、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经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商标局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对该商标转让作出决定。

12、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在取得核准转让通知书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

《重庆商标注册证》丢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布告》上刊登丢失声明,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宣布《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缘由没有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交还);

(二)托付商标代理组织处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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