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能否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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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能否请求赔偿?

作者:重庆佳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7 08:31:05

一、分割注册-减少因判定其中一个要素相似而导致商标整体被拒绝的风险: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与图形分开。例如,商标包含两个元素:文本和图形。如果商标与申请商标前的文字非常相似,商标局将认定申请的商标与申请的商标相似,并驳回整个商标。因此,当组合商标的一个要素具有较大的驳回风险时,分割注册可以有效地导致整个商标的驳回,从而保证另一要素最大限度地取得商标权。分割注册也可以结合灵活的形式使用。

二、组合注册:添加不同的元素,使整体商标更加显著,降低单独拒绝重要元素申请的风险或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虽然商标审查的原则是对文字和图形的要素分别进行审查,但审查员在对这些要素进行组合时,仍需考虑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似,在判断商标相似性时是否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

三、因此,当组合商标的单个元素与其他商标相似时,可以从左到右。如果再添加一个元素,整个商标将与其他商标有很大的不同,被判定为相似和被驳回的风险将降低。而且,即使被驳回,也很容易通过驳复审查获得成功,从而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四、合注册确定了商标的使用形式,商标的排列形式和各要素的比例不能随意改变。

五、分割注册+组合注册——优点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点可以同时实现,缺点在于增加了商标申请成本:

六、降低因其中一个要素被判定为相似而被驳回整个商标的风险;增加不同的要素使整个商标更加显著,降低单独驳回重要要素申请的风险或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商标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会被宣告无效,但如果当事人有服而且有证的话,那么商标无效宣告可以请求赔偿吗?商标无效宣告可以请求赔偿。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大品牌还是小产业,商标战一直没有消停过,今天你抢注,明天他侵权,能够打赢官司的都是知识产权保护得好的那一方,国内重庆商标注册申请量是逐年提升,但是在国际上也做好商标保护的企业相对来说就少了,商标也是需要跨国保护的,那么,在进行国际注册的时候,商标国际注册要走的流程,你确定都了解吗?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

申请流程: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只需要根据代理人的要求提交指定资料即可,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权交给代理机构。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申请准备: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2.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收文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那么注册公司也是一样,要做些准备,那要准备什么呢?今天办理工商执照小编来跟大家介绍,注册公司前应了解的常识。

1、税收考虑: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而且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非常重大的,因此,应比较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和征收方法。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就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

2、承担责任:有些组织形式能够对业主及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如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原则,就是对其个人财产的有效保护。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权衡各种形式赋予业主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将责任控制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私营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以及私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给投资者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带来了风险。

3、适合行业:选择何种企业方式,和创业者要进入的行业有很大关系。私营独资企业比较适合于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在个体农业、建筑手工业、零售商业以及服务行业和自由职业中所占比例较大。一些行业的创业者必须要有合作精神,要建立起合作的团队,这就需要考虑私营合伙企业。比如创办律师楼、顾问公司、培训机构等等,如果没有合伙人,很难开展业务。而对资金、技术依赖性强的行业,也不适合单干。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范围更广,可以考虑贸易、电子。

4、化工等行业。初创和未来的资本需求:不同企业形式在组建时的资本需求是不同的,业主应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选择。同时,不同形式的融资能力也不相同,在需要追加投资时的难易程度也是不相同的。私营独资企业的初创成本要求最低,但未来的融资能力也最差;公司制企业的初始投资大,但能募集到的资本也更多。

5、可控性:在不同的企业形式下,企业主对企业的控制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权力高度集中而有的就相当分散。企业主要权衡他愿意放弃的控制力和想要获取的他人的帮助。在私营独资企业中,业主一人拥有经营决策权;私营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而在公司中,每个股东都有权力干预企业的经营。

6、管理能力:企业主要评估自己的管理能力,如果自己不擅长管理,就应该选择那些能够将多种人才纳入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私营独资企业基本上全部依赖于业主的个人能力;私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公司制企业中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则可以让专业的管理者来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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